為確保實現濟寧市2018至2019秋冬季空氣質量得到改善,濟寧市煤炭局通過對全市涉及煤炭等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煤炭企業實施錯峰運輸,有效防止運輸環節污染。
據介紹,煤炭生產、經營企業優先選用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承擔煤炭運輸,采暖期占比達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響應(橙色以上)期間,盡可能減少或停止煤炭發運作業。
各煤炭生產、經營企業重點在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間實行錯峰運輸。各煤炭企業在運煤車輛出入口安設視頻監控系統,秋冬季期間每天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視頻資料和進出車輛車牌號等資料至少要保留至2019年4月30日。
同時,各煤炭企業在煤場車輛出入口設立運煤車輛環保告示牌和檢查站,優先選用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承擔煤炭運輸,采暖季期間對達不到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嚴禁入場拉運煤炭,確保采暖季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所占比例達80%以上。
據介紹,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以上預警、啟動Ⅱ級以上響應期間,各煤炭企業原則上不允許重型柴油貨車進出廠區(新能源汽車及達到國Ⅴ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除外)。
同時,為保證企業安全生產、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確需在應急響應期間啟動運輸的,企業向所在地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提出申請,由所在地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批準后實施,同時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煤炭局備案,并優先選用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承擔煤炭運輸。
據悉,煤炭管理部門加大對轄區內煤炭企業的巡查,對違規使用重型柴油車的煤炭企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從嚴處理。凡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將對有關單位及有關責任人,按市問責規定報送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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