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工信部等12部委發布《關于持續加強稀土行業秩序整頓的通知》。《通知》要求聚焦私挖盜采、加工非法稀土礦產品等擾亂行業秩序的突出問題,加大查處、懲戒力度,以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為重點,將督查貫穿于依法整頓全過程,切實落實集團管控責任和地方監管責任,實現稀土開采、生產、流通以及進出口秩序規范有序,產品價格平穩合理,資源利用綠色環保,發展質量不斷提升,稀土資源戰略支撐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業內人士表示,《通知》首次建立多部門聯合督查機制,每年開展1次專項督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問責。這意味著稀土整頓正式進入常態化,表明國家對于打擊稀土違法違規的態度十分堅決,檢查絕對不是違規生產游擊戰就可以躲避的,必將長久持續打擊,避免死灰復燃。同時,《通知》還對稀土集團和中介組織的要求、如何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進一步明確落實,對稀土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將起到深遠的影響。
分工更加明確
《通知》從確保稀土資源有序開采、嚴格落實開采和冶煉分離計劃、規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和強化產品流通監管四個環節進行重點管理,并明確相關負責部門,分工更加明確。
確保稀土資源有序開采方面,堅決依法取締關閉以采代探、無證開采、越界開采、非法外包等違法違規開采稀土礦點(含回收利用)。(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牽頭,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應急等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嚴格落實開采和冶煉分離計劃方面,結合年度稀土開采和冶煉分離總量控制計劃、稀土產品追溯系統、稀土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量、資源稅完稅證明等數據,定期核查計劃執行情況,嚴禁開展代加工業務。對存在收購、加工和倒賣非法稀土礦產品,超計劃生產,進口手續一證多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牽頭,省級公安、生態環境、應急、稅務、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規范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方面,限定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只能以稀土功能材料及器件廢料等二次資源為原料,禁止以稀土礦(包括進口稀土礦)、富集物及稀土化合物等為原料。嚴控新增稀土資源綜合利用(含獨居石處理)企業數量和規模,嚴禁以綜合利用為名變相核準冶煉分離企業,督促實際工藝、裝備與核準文件不符的企業轉產。(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主管部門牽頭,省級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產品流通監管方面,健全完善稀土產品追溯系統和稀土專用發票產品目錄,做到全流程監管。(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不定期檢查稀土貿易企業,核實交易產品來源、數量,對買賣非法稀土產品,不開或虛開稀土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各省級稅務、海關、商務、市場監管、工業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業內人士表示,《通知》關注的幾個重點環節管理,是歷年來稀土行業整頓的重點領域,也是非法稀土最容易滋生的環節。同時,《通知》規定負責重點環節管理的相關部門,也是相關領域最專業的部門,將進一步遏制非法稀土的產生。
整頓督查常態化
《通知》要求建立聯合督查機制,每年針對地方政府、稀土集團落實整頓要求情況組織1次專項督查。將私挖盜采、加工非法稀土礦產品作為督查重點,對存在工作進展緩慢、政策長期不落實、玩忽職守,參與、縱容甚至包庇違法違規活動等行為的地方和企業,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業內人士表示,相比以往的整頓督查,此次督查在要求地方定期開展自查基礎上,首次建立多部門聯合督查機制,每年開展1次專項督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問責。這意味著,稀土整頓督查正式進入常態化。
次此整頓的新特點還表現在,稀土整頓內容更加全面,不僅涵蓋了礦山開采、冶煉分離、資源綜合利用和貿易流通等全產業鏈環節,還補充了壓覆礦、代加工、獨居石、進口礦等內容。整頓手段更加豐富,包括利用衛星遙感技術加強對私挖盜采、違規新建等情況的監控,將稀土金屬納入稀土專用發票監管,實行全產業鏈專票管理等。
《通知》要求稀土大集團要提升管控能力,加強內部企業監管,嚴格落實稀土開采和冶煉分離總量控制計劃、環保、資源稅、稀土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規定;嚴控新增冶煉分離產能,提高原材料轉化率,向稀土新材料、終端應用一體化方向發展。中介組織要發揮有效作用,建立稀土行業誠信體系、稀土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等制度,定期評估會員企業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及時取消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企業的會員資格;在門戶網站發布舉報電話和郵箱,對舉報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予以獎勵。
此外,《通知》還從促進綠色高效發展、積極推動功能應用兩個方面明確了提升行業發展質量的主攻方向。不斷完善稀土開采、冶煉分離技術規范和標準,創建冶煉分離示范工廠,建設高水平、可移動、可示范的離子型稀土綠色礦山,強化稀土企業污染物排放和輻射安全監管。鼓勵發展深加工應用產業,提升稀土新材料產品質量和智能制造水平,促進高豐度元素應用,支持建立國家級稀土功能材料創新中心,推動稀土新材料供應商先期介入下游用戶產品研發,促進上下游產業協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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