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院院士、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王金南日前建議,加快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立法,擴大氣候投融資渠道,充分利用市場手段促進碳達峰。
他說,近年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立法和修法突飛猛進,但是在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領域還沒有專門的全國性法律,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的法制體系薄弱,無法滿足實際需求。
王金南認為,通過促進“雙碳”立法,可以賦予碳排放峰值目標、總量和強度控制制度以法律地位,明確實現碳中和的能源生產和消費技術方向,引導建立全社會綠色低碳生活方式,保障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有序推進,也為政府管理部門分解落實碳減排目標、開展目標責任考核提供法律依據。
在具體的政策措施上,王金南認為,節能依然是首要任務,應依靠技術進步加快推進節能減排。他建議,全面強化物料循環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推動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提高煉鋼廢鋼比;推動廢鋁回收處理,提高廢鋁資源保級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再生鋁占比;綜合利用固體廢物開展水泥原料燃料替代,利用生活垃圾等替代水泥窯燃料,利用粉煤灰等替代石灰質原料。
同時,加大對新建煤電項目準入和現有煤電企業發電量約束,推進煤電靈活性改造。新(擴)建工業項目不再配套建設燃煤自備電廠,電力需求全部通過電網取電滿足。現有使用自備煤電的企業逐步過渡為從電網取電。進一步推動淘汰小型燃煤鍋爐、民用煤爐等低效用煤設施,推進燃煤鍋爐和小熱電關停整合。推動使用天然氣或焦爐煤氣替代煤炭生產甲醇。嚴格審批煤制烯烴和煤制乙二醇項目,除確需保障能源安全單列的煤化工示范項目外,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煤制油氣項目。
王金南還建議,建立化石能源總量控制制度。各地應制定“十四五”及中長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確定減煤路線圖,保持全國煤炭消費占比持續快速降低,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要繼續加大煤炭總量下降速度。同時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和責任分擔機制。充分利用市場手段促進碳達峰。在重點行業的原輔料、燃料、生產工藝、產品等環節實施價格調控激勵政策,對低碳產品在稅收方面給予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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