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私募命名新規來了。
11月2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命名指引》(下稱《指引》)。根據《指引》內容,明確私募名稱不得使用“保本”、“穩贏”、“避險”等字樣。同時,對夸大業績,與金融機構混淆、借用名人名稱做征信等現象也進一步提出了規范。
據中基協私募備案登記月報顯示,截至10月底,私募基金的總規模為12.77萬億元,已登記私募管理人為2.43萬家,已備案私募基金為7.50萬只。
就具體的命名要求,《指引》表示,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中有幾項明令禁止出現的字眼,包括:
不得明示、暗示基金投資活動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含有“安全”、“保險”、“避險”、“保本”、“穩贏”等可能誤導或者混淆投資人判斷的字樣,不得違規使用“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私募投資基金風險收益特征不匹配的表述。
不得含有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不得對投資業績進行預測,不得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最佳業績”、“最大規模”、“名列前茅”、“最強”、“500倍”等夸大或誤導基金業績的字樣。
不得使用“資管計劃”、“信托計劃”、“專戶”、“理財產品”等容易與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混淆的相同或相似字樣。
此外,《指引》還要求,未經合法授權,私募投資基金名稱中不得非法使用知名人士姓名、知名機構的名稱或者商號。也就是說,打著“巴菲特”等這類名人名字旗號的私募基金將很難出現。界面新聞在中基協網站以“巴菲特”為關鍵詞搜索私募基金名稱,發現帶有該字眼的私募基金有34只。
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自2019年1月1日起,新申請備案的契約型私募投資基金相關命名事宜應當按照本指引執行,新設立的合伙型、公司型私募投資基金(以營業執照中“成立日期”為準)命名事宜應當按照本指引執行;2019年1月1日前,已完成備案或已提交備案申請的私募投資基金可以按照本指引及基金合同(合伙協議或者公司章程)相關約定,調整私募投資基金名稱,并相應辦理基金的重大事項變更及信息披露事宜。
對此,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總經理胡立峰表示,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基礎性工作,私募基金名稱的規范,是私募基金自律管理的基礎性一步。
“千萬別小看這個規范基金名稱的基礎工作,至少過濾很多非規范信息,減輕大量的監測工作負擔。”胡立峰稱,這也讓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以及相關參與各方在開展業務的時候更加理性、理智與慎重,需要“名符其實”,不能掛羊頭賣狗肉。
本文來自投稿,不代表碳中和產學研促進委員會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idctmc.com/1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