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的統計體系主要是面向工業時代、面向實物的統計體系,而目前已有越來越多是服務了,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已超過了55%.
消費與金融,作為古老而悠久的人類行為,自文明曙光初現之時便伴隨人類前行。而今,穿越千年歷史風云,它們在當代中國屢屢被置于鎂光燈下,引發熱議。
一方面,榨菜泡面逆勢登上熱銷榜,拼多多的“山寨貨”席卷三四線城市;另一方面,出境游成為都市白領休閑“標配”,文化消費、娛樂消費、知識付費消費等方興未艾……站在轉型的十字路口,國人的消費行為,究竟是降級了還是升級了?
在喧囂與躁動中,近期發布的一份文件引人注目。9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提升金融對促進消費的支持作用,鼓勵消費金融創新,規范發展消費信貸,把握好保持居民合理杠桿水平與消費信貸合理增長的關系。
消費金融再獲頂層設計支持。不過,過度借貸、非理性消費,也會帶來行業的各種問題。這一頂著創新光環的現代金融模式,如何在理性引導中,肩負起推動消費型經濟良性發展的重任?
消費升級正當時
近日,商務部發布數據顯示,今年前8月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9.3%,與前7月增速持平,繼續創下近年來新低。不過,國內最終消費支出對GDP增速的拉動率卻出現了明顯提升。兩者相背離的根源在哪里?居民購買力到底是減弱了還是增強了?
在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看來,兩者不一致的根源在于統計口徑。
魯政委指出,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除了餐飲外,其它的基本上均為商品;而“最終消費支出”在GDP的核算中,不僅包括商品,還包括了服務,涵蓋食品煙酒,衣著,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娛樂,醫療保健等方面的支出。“2018年以來,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下滑,而最終消費對GDP當季同比的拉動卻在上升,這折射出居民服務消費增長支撐了最終消費。”
不僅如此,各類新經濟模式的崛起,也導致現有統計體系難以覆蓋所有的消費行為。
“如果你把社會消費品零售,再加上網上銷售,你就發現趨勢被逆轉了,不是向下而是向上。也就是說,我們有越來越多的消費,實現的方式已經轉變了,我們通過網上或者其他方式消費。”魯政委舉例說,如果你自己開車去超市買東西回來,統計的就是商品消費,但如果你是從網上訂購,有一部分的支出就是屬于服務的了。
魯政委指出,當前我國的統計體系主要是面向工業時代、面向實物的統計體系,而目前已有越來越多是服務了,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已超過了55%,而這部分服務消費是沒有計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統計里面的。
由此可知,并非消費降級了,而是諸如教育培訓、旅游、文化娛樂等服務性消費并未納入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統計中。如果將服務性消費納入其中,消費對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將顯著體現出來,消費升級正當時。
合理信貸,讓生活更美好
伴隨著消費升級,國內的消費文化也在發生變革,負債消費、信貸消費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消費金融也以摧枯拉朽之勢橫掃整個行業。
所謂消費金融,指的是向消費者提供包括信貸、保理、租賃、賒銷等在內的金融服務。其中,個人消費信貸是指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采取信用、抵押、質押擔保或保證方式,以商品型貨幣形式向個人消費者提供的金融服務,包括短期信用貸款、綜合消費貸款、旅游貸款、汽車貸款等。除了銀行等金融機構外,近年來各類互聯網消費金融產品也逐漸為消費者熟悉,包括京東白條、微粒貸、花唄等。
不過,由于消費金融具有負債消費的特征,過多的負債、過高的杠桿易引發個人債務危機,甚至影響家庭。那么,應如何看待消費金融,它生存的土壤還在嗎?
答案是肯定的。作為一種創新金融工具,消費金融與中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密不可分。隨著人民收入增長和消費水平的提高,外加互聯網的蓬勃發展,傳統的消費形式和消費觀念已難以滿足多樣化的消費需求,消費金融服務恰好彌補了傳統金融服務在業務下沉覆蓋方面的不足,在迎合國家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鼓勵消費金融服務模式創新政策的同時,快速適應并滿足了人們對新消費模式的追求。
湖南大學教授何平平就指出,金融工具本無罪,應理性看待消費金融產品。“合理借助金融杠桿進行消費其實也是無可指責的,在當前金融環境下,大學生畢業走向社會后很自然地要借助金融工具生活,未來貸款買房、買車,甚至是生活的方方面面,金融的介入都將很常見,作為社會精英,在走出象牙塔前學習相關金融知識、合理實踐是必要的。”
有一個耳熟能詳的故事闡釋了消費金融對現代生活的重要意義:一個中國老太太,60歲時終于掙夠了錢買了一套房子;而一個美國老太太,60歲時終于還清了購房的貨款,而她已經在這房子里面住了30年了。
“這其實就是花未來的錢,圓現時的夢。”有分析人士指出,只要合理借貸、適度利用消費金融,合理的負債不但不會增加家庭風險,反而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家庭的財富,提升生活品質,完成人生夢想。
那么,負債的合理度應該如何把握?據理財專家介紹,在美國,銀行在考慮一個消費者的資產安全時,主要有兩個指標:一個是家庭負債總額與家庭稅前總收入的比值,最高應控制在38%-42%。家庭的負債包括汽車、教育、住房等;另一個指標是房產金融負債額與家庭稅前總收入的比值,一般在28%以下才被視為安全。
也就是說,一個家庭要保證資金安全,在只有銀行貸款這一種負債的情況下,每月用于償還各項貸款的費用,最高應控制在家庭月收入的38%-42%;而每月用于償還住房貸款的費用,不應超過家庭月收入的28%。
專家指出,在負債控制在合理范圍的前提下,消費者可合理利用各種消費金融產品,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質,比如京東白條的低息分期付款、花唄的免息透支等,心儀已久的蘋果手機、輕薄的筆記本電腦、給爺爺買的高檔按摩椅、給奶奶買的高級助聽器、攝影發燒友的頂級單反……這些品質消費品將不再遙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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